鄭文燦涉收賄款項沒寫入財產申報 謝克洋7/8將向監察院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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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遭查辦,國民黨立委謝龍介的姪子、曾參選桃園市議員的謝克洋今(7)日表示,因為該款項沒有寫入財產申報,因此他明天將向監院檢舉鄭文燦財產申報不實。

監察院。(圖/中天新聞)

桃園地方法院昨裁定,鄭文燦500萬重金交保。根據法院的新聞稿所述,鄭文燦於106年9月收受款項,107年8月返回。

謝克洋臉書指出,根據監察院廉政專刊的內容,在105年12月27日,鄭文燦申報的存款為753萬左右,在106年11月1日,鄭文燦申報的存款則是974萬元左右;顯然,「鄭文燦沒有把他收受的賄款,寫入他的財產申報裡面」。

鄭文燦財產申報資料。(圖/謝克洋臉書)

謝克洋說,這已經明確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可處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鄭文燦則是在今天,請辭海基會董事長。海基會表示,鄭文燦基於避免影響團隊政務推動而請辭,鄭文燦珍惜從政的價值初心,將在司法程序中,全力捍衛自身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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