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飆車屁孩沒「殺人故意」 宅神轟:鄭捷該馬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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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男子謝亞軒和友人黃佑呈11日在北市南京東路無照開車競速狂飆,謝男駕車失控撞死3人,遭檢方依殺人罪聲押,但法官認為黃與謝都與死者不相識,沒有「殺人故意」。「宅神」朱學恒憤怒表示,按照這位法官的邏輯,鄭捷被抓到之後應該立即放回家吃飯,美國的濫射殺人犯也應該抓到之後送回家睡覺!

北檢昨將謝、黃2人依殺人罪聲押,北院承審法官翁儀齡認為,黃與謝都與死者不相識,沒有殺人故意,裁定黃男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男則是15萬元交保,但他覓保未著,今凌晨1點開庭審理後,裁定收押。

「宅神」朱學恒對於法官的認定非常不滿,他在臉書發文表示:「照這位天真法官的邏輯,世界上沒有隨機殺人這件事,還一定得要認識對方才叫殺人;

照這天真邏輯,鄭捷被抓到之後應該立即放他回家吃飯,美國的濫射殺人犯也應該抓到之後送回家睡覺」;

朱學恒還諷刺說,「以後要被殺人罪羈押還得殺人前先跟對方請張名片你好你好才會成立」,最後更憤怒表示「我知道法匠們又要出來靠北一堆羈押要件不符什麼狗屁,但我現在只想罵幹你娘」。

網友也紛紛回應「神邏輯 鄭傑(捷)被誤判了」、「我們要這些法官幹嘛?乾脆以後由AI來判即可」、「所以嫖客不認識妓女不算嫖!?」、「覺得以後法官上任之前應該先去當2年警察」、「看完報導真的是甘霖亮中得甘霖亮」。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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