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慘遭9人輪流侵犯!她人數兜不攏坦承「S出」 更一審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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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市1名酒店小姐2016年11月被公司指派前往新北市蘆洲陪酒,事後哭訴遭到吳姓、梁性男子等9人在客廳、廁所輪流壞壞侵犯,還被全裸扛上樓。法院一審時判吳、梁2人各7年10月徒刑,但高院更一審時,因為女方對於侵犯人數前後說詞不一,並坦承「S出」,因此改判無罪,可上訴。

女子陪酒稱遭多人性侵,因說詞反覆坦承性交易,對方遭判決無罪。(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當天女子前往蘆洲民宅陪酒時,席間她去上廁所時,先遭吳男推倒在沙發上強吻胸部再拉進廁所硬上得逞,誰知道才剛走出廁所,又遭梁男拉住在沙發上侵犯,之後因酒醉全裸被扛上樓上房間休息。

女子控訴,凌晨3時許她在睡夢中發現很多人摸她,一睜眼發現吳、梁2人竟又聯手侵犯她,1人抓住她手腳另1人對她做出硬上行為,時間持續了快2個小時,最後趁隙離開現場後向經紀人哭訴報案。

法院審理時,吳男辯稱女子是特別跟酒店叫來陪酒跟性交易的,一開始玩遊戲時就說贏了可以親胸部,但當時沒有性交,隨後就跟女友進房間睡覺,而梁男則坦承跟女子進行2次性行為,還說女子待到坐檯時間節結束後才離開,而且有付清坐檯跟性交易費用,之前也曾叫過類似服務,怎麼這次卻要賠錢,根本就是恐嚇。

但法院一審二審時,吳、梁2人都被重判7年10月徒刑,但案經上訴高院,卻發現女子曾與酒店人員討論賠償事宜時,坦承當天是去「S出」(從事性交易),另外女子一開始說遭5、6人侵犯,後來又改口9人,說詞前後不一,因此更一審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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