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程序,昨天全國各警察機關正式全面上路執法,北市警方首日即運用唾液快篩劑查獲3件毒駕,逮捕3人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依法送辦。
交通部及內政部於19日修正並頒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新增條文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以防制毒駕危害,警政署20日函發「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啟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
台北市警局表示,執法首日起依法將疑似毒駕駕駛人攔查後,告知其執法程序及快篩試劑使用方式、保存期限等規定,全程錄音錄影,若拒絕檢測者最重處18萬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及「吊銷」駕照等行政處分。

北市保安大隊警方首日運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即查獲毒駕案件3件逮捕3人,3人經檢驗後均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共計查扣大麻捲菸10支、依托咪酯菸彈4個、安非他命1包、安非他命殘留打火機1個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證物,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取締及毒品罪嫌移送轄區分局接續偵辦。
警方呼籲,毒駕零容忍、拒測後果罰更重,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透過路檢與攔查查緝毒駕,強化交通安全環境,守護市民共同的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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