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爭議延燒,嘉義市政府增訂食安自治條例罰則修正草案,藍、綠議員各有贊同、反對聲音,但7日仍通過議會一讀,排入本周議程;市長黃敏惠下午到大賣場張貼肉品來源標章,重申「嘉義市不得檢出」的立場。
黃敏惠偕學校團膳業者嘉德、趙任專及大賣場業者共同宣示愛用國產豬,並督促業者張貼「豬肉產地」標示貼紙,務必標示清楚肉品產地來源,嘉義市即日起加強稽查輔導轄內所有食品業者正確標示豬肉原產地,比對進貨憑證資料,確認業者標示的正確性。
黃敏惠說,市府已印製2種貼紙供業者使用,使用國產豬肉就張貼「本店均使用國產豬肉」標示,使用進口豬肉要張貼清楚寫明來源國的標示。
並函文請本市各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長照機構、社區關懷據點、花甲食堂、委託安置機構、公共托嬰中心、提供準公共化托嬰服務之保姆等單位,優先採購國產肉品。
黃敏惠表示,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是第1階段輔導期,衛生局輔導食品業、餐飲業、夜市、攤商等業者自主管理,明年1月1日起第2階段加強稽查期,若查獲標示不實違規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市衛生局送審議的《嘉義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轄內販售的豬肉及「以豬可食部位為原料之食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若違反「處罰3萬至10萬元罰鍰」。
民進黨議員蔡文旭說,若有業者在嘉義市被檢出含瘦肉精是符合中央規定的容許標準,卻要被地方裁罰,會與中央的食安母法抵觸,根本無效,建議衛生局收回此修正案,可以加強推廣台灣本土豬認證標章,安定民心。
國民黨議員鄭光宏說,大法官738號釋憲對於電子遊戲場距離學校的限制案,做出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母法不抵觸的解釋,可見本市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未必會抵觸母法,市府修訂食安條例為市民的食安把關,應該被支持。
市衛生局長張耀懋說,修正案若獲議會通過,要送交衛福部核定,台中有類似的自治條例,未必會與母法抵觸,修法是展現嘉市守護食安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