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海巡署士官長游姓男子,去年7月30日到昔日同袍妻子小琪(化名)的工作室作客,假借按摩之名強迫對方脫去內衣褲,並將她壓在沙發上進行侵犯,還對她發表不當言論。宜蘭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游男有期徒刑四年,可上訴。
宜蘭一名海巡署士官長游姓男子指侵昔日同袍妻子。(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案發當天游男帶著油飯到小琪的工作室,並自稱學過按摩,表示要幫小琪按摩。未料,他從肩膀一路按到臀部,並以跨坐姿勢將小琪壓在沙發上。過程中,游男的性器官碰到小琪尾椎,導致她多次表達拒絕及反抗,但游男最終仍強行脫下她的內衣褲,進行侵犯。
過程中,游男對小琪說出「妳下面是不是有濕濕的?」「妳下面是粉紅色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等語言,讓小琪感到屈辱。游男離開後,小琪立即向家人哭訴,並到警局報警。游男在警訊時辯稱是小琪請求幫忙按摩,並未觸碰她的私密處或胸部;但在庭審中,游男改口承認撫摸小琪的胸部和臀部,否認性侵。游男表示他已退伍,以退休金維生,願意以50至60萬元和解,但被小琪拒絕。
宜蘭地方法院認為,游男事後曾傳訊息向小琪道歉,並在偵訊時多次迴避陳述案發經過,加上證人證詞及小琪的就醫證明,判定游男證詞不足採信。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游男有期徒刑四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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