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桃園市長張善政表示,尊重司法精神,而鄭文燦確定被羈押,應該是檢方掌握充分證據。
鄭文燦但任桃園市長時期,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11日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認定他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而加深其串證之疑慮,且有可能逃亡,裁定羈押禁見,鄭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2日裁定駁回,鄭羈押確定,至少要押2個月。
綜合媒體報導,地檢署有使用一些科技偵查方式,把證據蒐集清楚且完整,這是很重要的步驟,最終法院會裁定羈押,應該是掌握了充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