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潘孟安判賠50萬!王鴻薇不忍了轟:法院民進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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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前年12月總統大選期間,爆料當時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住在綠能廠商提供的豪宅,今(8)日二審判賠50萬,她回應將上訴。

王鴻薇8日發文。(圖/翻攝王鴻薇臉書)

王鴻薇當時指控,潘孟安在台北市萬華區的居所,是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的豪宅「力麒御品」,每戶至少要價5000萬元。潘孟安則宣稱,自己只是短期工作、租屋,居所3房1廳每月租金6萬8000元,王鴻薇不實影射企圖影響選舉結果,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去年7月一審判決王鴻薇賠償50萬元。高等法院今(8)日二審宣判上訴駁回,仍判王鴻薇賠償50萬元。

高院判決理由稱,王鴻薇明知被潘孟安與助理租用系爭房屋共同居住,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召開記者會公開傳述潘孟安似與財團官商勾結之不實言論,並以「金屋藏潘」暗喻接受財團供養,甚至在潘孟安於澄清記者會中已提出租約及匯款單予以駁斥並說明後,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於臉書粉絲專頁及影片逕向大眾傳述潘孟安謊話連連、拿假資料唬攏全民、把台灣人民當白痴等等,足使一般社會大眾認為潘孟安收受天方、力能能源科技公司之利益為官商勾結,並受財團供養而居住系爭房屋,以致潘孟安之名譽受到貶損,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應屬適當,且應移除相關貼文及影片,還可上訴。

王鴻薇臉書8日發文:「司法迫害,莫此為甚。王鴻薇一定上訴到底!針對我前年指證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疑受財團供養,這樣高官和財團利益糾葛。我們的司法體系,竟護航,以司法的手段打壓社會揭發弊端的聲音,讓執政黨高枕無憂,這無疑是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

王鴻薇表示:「我所查證以及所舉出的事證,皆屬事實,首先從潘孟安的背景關係來看,潘孟安身為前屏東縣長,根據判決書內容所述『入住的房屋所有權人楊宗是天方公司之法人代表,天方公司是力麗集團旗下之力麒公司子公司,且天方公司官網在屏東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也持續開發屏東地區其他類型案場,楊宗為力能公司董事長與天方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顯然客觀事實並未有誤。」

王鴻薇指出:「我質疑潘孟安入住綠能業者房子時,當時潘孟安是賴總統競選大將,現在果然高居總統府秘書長,他和企業關係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我已盡查證之能事,法院一而再對政治人物被檢驗用打壓揭弊手法,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勇敢發聲,絕不沈默。司法一再的讓人民失望,公信力蕩然無存,請各位放心,對抗民進黨打壓,鴻薇將無懼司法迫害,繼續奮戰到底,永遠站在人民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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