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檢調大動作約談相關罷免綠委團體人士,台北市「地動刪瑤」罷團領銜人張克晉4月30日突然聲明,即刻起退出領銜人身分,引發外界對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無法成案疑慮。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罷免的領銜人不能代表所有連署人,而且領銜人不是自己想退就能退。

市議員游淑慧今(3)日在臉書貼文寫道,罷免領銜人他不能代表數千、數萬已連署人的公民意志,他更像是這個罷免案的聯繫窗口。1個領銜人的退出,如果就會造成整個罷免案無效,那未來罷免案搓圓仔湯或施壓就太容易了。
游淑慧強調,那不就變成,不管公民團體或罷免志工多麼認真連署,最後關頭被罷免人只要威脅或施壓,設法搓掉1個領銜人就好,1個領銜人讓整個罷免案失敗?這樣的比例原則太過失衡,道德風險也太高。

游淑慧指出,但《選罷法》設計真的會容許這樣嗎?顯然不,《選罷法》精神似乎是不容許這種風險的。就像是已登記的選舉候選人,就算選到一半自己宣布退選,中選會仍會堅持將他印在選票上,不是說要退就能退,都是為了避免這種道德風險。
游淑慧表示,還記得最經典案例嗎?2022年花蓮富里鄉長候選人張容榕,登記後、選舉期間自己宣布退選,甚至決絕把戶籍遷出選區,沒想到依然是合法候選人,最後甚至「高票當選」。這也證明,我們的《選罷法》,並不是自己想退就能退。因為或許這種「任意的進與退之間」是否有什麼不足為外人道的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