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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Youtuber「放火」曾到網紅「青青」家過夜,被當時男友陳昰勳逼拍裸照下跪道歉、簽本票賠償25萬元。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男依恐嚇取財罪判刑10個月,22日已入監。
網紅放火被青青前男友逼全裸下跪道歉。(圖/翻攝自放火、青青IG)
回顧整起事件,2020年9月16日「放火」李育群與女網紅「青青」吳雲青參加完烤肉趴後,2人一同回到女方住處過夜,當下「青青」只向當時男友陳昰勳報備會帶妹妹回去住處,怎料,凌晨2點時陳男突返家,看見女友與放火獨處一室,憤而連絡朋友到場,威脅「放火」脫光衣服、逼他下跪道歉,甚至拍下裸身影片傳至友人群組。
隨後,「放火」苦苦哀求「不要打斷手腳甚至讓我毀容」,提出用錢解決此事,雙方談妥由「放火」簽下30萬元本票,後來「放火」給了對方25萬元換回本票,隨即立刻報警求助。但陳昰勳得知自己被告,一氣之下將先前側拍的裸照公開至網路上,陳男與蔣姓友人涉犯妨害名譽、散布猥褻物、恐嚇取財及強制等罪。
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昰勳被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刑10個月,另外散布猥褻物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共犯蔣家豪則被依恐嚇取財判刑8個月,案經上訴高院遭駁回。陳昰勳22日一早向北檢執行科報到,隨後搭上囚車入監執行10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