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今(19日)上午11時許獲報,中和區新興街、靠近四號公園某民宅內堆放大量爆竹煙火,警方轉報消防局前往查緝,當場查獲總重253.1公斤爆竹煙火、火藥量達125公斤,火藥量超標管制量25倍,其中還有3支高空煙火,與去年元旦淡水爆頭煙火案屬於同款煙火,消防局訊後將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罰6萬至30萬元罰緩。
消防調查,26歲張姓男子無業,在新北市中和區新興街住家內堆放大量爆竹煙火,他辯稱,「友人欠他5萬元,用這批煙火抵債,已經放了1年多!」但消防人員對於他的說法持保留態度,因為煙火外觀、紙箱都相當新,未有灰塵。
消防人員當場查獲總重253.1公斤爆竹煙火、火藥量達125公斤,,火藥量超標管制量25倍,其中還有3支高空煙火,與去年元旦淡水爆頭煙火案屬於同款煙火。
據了解,去年元旦淡水發生一件施放高空煙火致死案件,32歲蔡姓男尺疑似在倒數跨年時施放高空煙火,卻不慎爆炸,蔡男臉部遭炸,頭顱破裂、腦漿溢出,警消獲報後趕抵,蔡男當場慘死。
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呼籲,民眾應依消防局公告時間及地點施放附有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相關施放規定可至消防局網站查詢。
中時 王揚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