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首件國民法官宣判!告白遭拒13刀砍死暗戀男同事 台中男判無期徒刑

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台中22歲黃姓男業務員去年10月向同事施男告白遭拒,竟持牛排刀朝對方頸、胸猛砍13刀致死,成為全台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台中地院今天(29日)宣判,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中22歲黃姓男業務員愛慕同事告白遭拒,持牛排刀殺人被逮。(圖/中天新聞)

全台首件國民法官案由台中地院本周起密集審理5天,公訴檢察官以被告黃男愛慕施男,「得不到就殺掉他」,依殺人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黃的辯護人主張犯嫌有亞斯伯格自閉症,僅構成過失致死罪,建議判最重5年。

回顧本案,犯嫌22歲黃男畢業於東海大學法律系,因愛慕同校、介紹他進直銷公司的施姓男子表白遭拒,去年10月20日躲在施租屋處,涉嫌持刀刺死對方。台中地檢署今年1月依殺人、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黃,成為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後第一起案件。

台中地院審理全台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宣判。(圖/翻攝Google Map)

台中地院昨開庭,公訴檢察官主張黃男雖自首,但犯後清洗凶刀、換衣服,落網一再辯稱「不小心」,種種掩飾行為,就算自首也不應予以減刑。考量黃具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有長期監禁治療必要,建請合議庭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進清宣告判決,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圖/中天新聞)

被告律師表示,黃男國小起出現人際關係問題多次受輔導,大學也有憂鬱傾向,根據諮商形容,他遇到友誼就像抓到浮木一樣,才常起衝突。黃經鑑定有亞斯伯格自閉症、憂鬱性疾患,應為身心障礙者,情堪憫恕減刑。

審判長最後問黃男有無其他話想陳述,他僅簡短表示,「我對我的行為很抱歉,接下來我保持緘默。」合議庭今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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