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
台灣職籃T1聯盟上週爆發史上最大鬥毆事件,聯盟一口氣開罰台啤英熊和桃園雲豹共8人,但雲豹不服提出申訴,聯盟今日宣布申訴成功,3名球員懲處減輕,但「球團人員」劉晉良卻加重處罰,不過起碼獲得聯盟正名「雲豹董事長」!
T1上週發生史上最大鬥毆事件。(圖/翻攝T1聯盟YT頻道)
聯盟今天發佈改判結果,雲豹3名球員盧捷閔、羅振峰、曾品富原本都被判罰款5萬、禁賽3場,但聯盟今天確認改判,3人懲處都減輕為「罰款2.5萬、禁賽1場」。
至於「球團人員」劉晉良則加重處罰,從原本的罰款20萬、禁賽10場,追加為「罰款20萬、禁賽20場」,未來桃園雲豹的20場比賽都不能出現在球場,不過在聯盟發佈的公告中,終於為劉晉良正名,稱呼他為「雲豹董事長」。
聯盟公告全文如下:
一、關於G52桃園永豐雲豹作客台灣啤酒英熊主場衝突情事,T1聯盟重大事件決策委員會依據T1 LEAGUE 規則暨裁判規章第三條第十點第二款,裁定本次事件相關教練及球員後續懲處罰則。
二、桃園永豐雲豹球團針對盧捷閔、羅振峰、曾品富三位球員,依據T1 LEAGUE 規則暨裁判規章第三條第十點第二款中:『該行為舉止導致鬥毆者或意圖及可能性導致對方嚴重受傷者:處罰款五萬元整,記點6點(禁賽三場)』提出申訴。
三、T1聯盟重大事件決策委員會受理桃園永豐雲豹球團申訴後重新討論,並經由常務理事會複查,考量T1 LEAGUE 規則暨裁判規章第三條第十點第二款,尚無足夠證據證明桃園永豐雲豹盧捷閔、羅振峰、曾品富三位球員相關行為符合「該行為舉止導致鬥毆者或意圖及可能性導致對方嚴重受傷者:處罰款五萬元整,記點6點(禁賽三場)」。
經常務理事會無異議通過,渠等之行為較適用「攻擊性揮肘(接觸點在頸部以上)、揮拳、踹踢、膝擊、頭擊等非籃球正常動作,或實質參與鬥毆者:處罰款二萬五千元整,記點2點(禁賽一場)」,故修改懲處內容如下:
1. 桃園永豐雲豹-盧捷閔
判罰:處罰款二萬伍千元整,記點2點(禁賽一場)
2. 桃園永豐雲豹-羅振峰
判罰:處罰款二萬伍千元整,記點2點(禁賽一場)
3. 桃園永豐雲豹-曾品富
判罰:處罰款二萬伍千元整,記點2點(禁賽一場)
四、針對桃園永豐雲豹董事長劉晉良自觀眾席衝入球場,並出腳攻擊台灣啤酒英熊助理教練林玠禾,修改相關懲處內容如下:
桃園永豐雲豹-董事長劉晉良
判罰:處罰款二十萬元整,禁賽 20 場
五、為防止相關衝突事件再次發生,T1聯盟除加強球團溝通與球員教育,亦將於常務理事會通過後公告調整相關T1規章內容,爾後對於場上衝突、鬥毆等相關罰則,將有更明確且嚴格之規範,盼球團與球員共同遵守。 另T1聯盟亦呼籲桃園永豐雲豹與台灣啤酒英熊球團,針對此次參與事件之相關隊職員與球員另行教育與懲處,善盡職業運動之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