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鐵自強號殺警案判決出爐,法官判定鄭姓嫌犯符合「刑法19-1」條件,宣判無罪,得以50萬交保。事件引起社會軒然大波,不但勾起許多人心中怒火,更有許多人高喊「殺人免刑」出征法官、鑑定醫師。但律師呂秋遠認為,不應讓憤怒佔據這個社會,千萬不要把法官變成一個依照輿論判刑的人。
呂秋遠今(2日)在臉書上表示「不應該讓憤怒與恐慌,佔據我們的全世界」。希望能藉這起事件,針對「殺人免刑」來做個善意的討論。
呂秋遠提到,很多人因為殺警案判決後,開始害怕以後走在路上,有人會無緣由的攻擊自己;會不會在意一名盡忠職守的人,在執勤時被殺害?她坦言,會。但指出,「我沒有義務要承受這種害怕、擔心與在意。每個人,都應該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且這是政府與社會全體公民一起要努力的目標。」
這樣一來,難道「殺人只要偽裝精神病,就可以無罪?死掉的人是法官的兒子,他就會判對方死刑了。」呂秋遠認為,如果這世界那麼簡單,那直接把法律改成「殺人者,不論如何都一律死刑」不就好了?
殺警案讓許多人開始質疑法官,說她支持廢死,但她也曾宣判過死刑;說法官收賄?那被告還需要坐火車逃票嗎;說法官假清高,想沽名釣譽?那她大可宣判人人都想殺掉的精神病患死刑不是?呂秋遠說,「法官見過的壞人比你我都多太多,每天都在看兩邊說謊互告,社會經驗不會少我們太多。」希望大家可以仔細想想,「為什麼,法官要放過一顆不定時炸彈,讓他在社會上有復歸殺人的機會?為什麼,法官不做出符合社會期望的判決,反而宣判免刑。」
呂秋遠特別強調「請不要讓法官變成一個依照輿論判刑的人」。一但法官變成這種人,以後若遇到類似江國慶的事件,是不是就算枉法裁判,也可以獲得民眾掌聲?
中時電子報 許立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