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長嚴德發今日下午在立法院表示,國防部已經在日前收到美方的F-16V發價書草案,國防部一定會按照立院特別預算案規範行事,按照期程,在2023年至2026年獲得66架戰機。
根據以往的軍售流程,我方得先提「報價需求信函」(LOR for P&A),待美方回覆後,我方再提「發價書需求信函」,美方才開立「發價書」(LOA)。
但F-16V案相當特殊,是台美軍售新流程有史以來的第一例,也就是我方跳過得先提「報價需求信函」(LOR for P&A)的程序,直接提「發價書需求信函」,省了一道關卡。
依據美國政府海外軍售規定,接到「發價書需求信函」後,行政部門要在120天內作出決定,賣或不賣,並須告知美國國會。有了這模式,未來台美重大軍售案,都可以比照辦理,代表台美實質關係有進展。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