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9年!前北市議員許富男收賄千萬元 判刑6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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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家蓓之父、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因利用議會質詢機會施壓北市府修改招標規則、協助特定廠商壟斷道路瀝青工程,收受權利金賄賂。最高法院判許富男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成立,判刑6年、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約1058萬元,全案定讞。

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收賄判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收賄判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案件起因於檢調在民國93年間接獲檢舉,指北市道路鋪設工程疑涉弊端,廠商藉規避比例規定添加再生瀝青,且鋪設厚度不符要求。業者遂向當時身兼議會工務委員的許富男尋求協助,欲透過限制投標資格排除競爭者。

許富男受託後,在議會審查預算時提出要求投標廠商須檢附「再生瀝青許可證」的限制,使得特定廠商得以先行協調、確保得標。相關附帶決議後來成為北市府招標基準,讓業者得以控制工程市場。

許富男自93年至94年間透過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取約898萬元權利金,並於2006年再收取160萬元,後者已繳回國庫。法院全數採信並裁定沒收。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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