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2線2星張姓警務員未依規定事先報備就前往香港、澳門,市警局查出張在22個月內就出遊港澳達33次,其中有5次各請半天公假,疑有偽造文書,該部分將函送地檢署偵辦,雖暫未發現張出國期間有無不當接觸或不法行為,但此行為嚴重影響警譽,祭出2大過逕予免職重懲。
高市警局進行「勵德專案」清查時,發現市刑大張姓警務員在刑大與前單位六龜分局服務期間,從前年3月27日到今年3月14日,總計有33次未經報備核准逕自出國,逐一核對出國時間,在六龜分局服務時有25次,另在市刑大期間則有8次。
高市警局副局長王欽源表示,張出國期間,有2次在最後一天於國外以「痛風」為由,各加請1天病假,另被查出有5次各請半天公假,他人也是在國外;由於張原本請公假的事由包括去督察室接受約談或去交通大隊送酒測器等,警方將釐清是否涉及虛偽請假,並將在完成調查後,依偽造文書罪函送法辦。
王欽源說,依《警察機關辦理員警赴大陸地區作業規定》,警出國前應先提出申請獲准才可,但張未依規定報備就擅自赴港澳,此舉已嚴重影響警譽,將報請張記2大過逕予免職,追究相關幹部人員考監責任。不過,這還要經保訓會等單位核可才能正式確認張是否免職。
中時 劉宥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