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桃山求發展 村民盼自水保特定地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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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納莉颱風後,五峰鄉桃山村幾乎整個村被畫定為水土保持特定區,10年前第一次通盤檢討至今無重大土砂災害情,大面積限制不符合當地民意需求,公所、當地居民與經濟部水土保持局在第3次通盤檢討計畫爭取畫出,讓當地可開發並進行經濟活動,保障居民權益。

五峰鄉代理鄉長靳邦忠與代表會主席曾榮貴及部落會議主席葉賢良、桃山村長、代表鄰長等多位地方耆老,1日下午出席在中興新村召開的行政院農委會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2018年第4次會議,表達對於桃山村整個村被畫定為水土保持特定區的不滿。

靳邦忠表示,鄉桃山村納莉颱在風過後,農委會隔年公告該地區為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特定區,限制面積高達86.2公尺,幾乎含蓋整個桃山部落。但自10年前第一次通盤檢討至今,並無重大土砂災害情事發生,仍作如此大面積限制極不符合當地民意需求。

代表會主席曾榮貴與桃山村長陳素蓮強調,將全區設定為水土保持特定區,使區內無法從事仼何建築營建及商業設施等後續開發活動,致使人口外流,已對當地居民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影響,難以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不過與會的縣政府官員表示,雖然該地區經多年觀察,土石流影響確已緩和。但基於氣候變遷的角度,該區仍有土石崩塌可能,建議上坪溪左岸繼續作管制。

但審查小組出席委員多數表示,土壤沖蝕嚴重地區水系密度已降至4.5以下,土石流危險區警戒保護區解除,不代表潛示警戒區就不存在,從數據顯示,水系密度及環境風險率的計算方法,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該地區建築結構已安全無虞,經主管機關認定非必要畫定地區,建議新竹縣政府提出修正計畫案,將桃山村警戒區全部畫出。

中時 邱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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