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要求中捷做好廣告管理 林志盈:訂定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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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林德宇5日在議會質詢中指出,廣告收入是捷運公司重要的收入來源,中捷務必做好管理及規劃。(陳世宗攝)
市議員林德宇5日在議會質詢中指出,廣告收入是捷運公司重要的收入來源,中捷務必做好管理及規劃。(陳世宗攝)

針對台中捷運綠線年底通車後的營運情形,市議員林德宇5日在議會質詢中指出,廣告收入是捷運公司重要的收入來源,中捷務必做好管理及規劃;他除要求中捷提供適度比例的廣告空間供台中市內的非營利團體使用,因捷運具資本密集及獨佔性,不能淪為特定政治宣傳,嚴格要求不能讓市長或首長的個人形象廣告出現在車站、車廂上。

林德宇表示,中捷明年度編列的預算中,廣告收入共1020萬元,是非常重要的商機及指標。目前中捷已委由台灣摩菲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廣告代理商,但絕不能委外就了事,也要訂定相關的規範來管理。

中捷董事長林志盈說,明年度廣告的招租相關作業都由委外廠商進行,中捷也有訂定相關的規定及管制的要點。

林德宇指出,目前綠線每列車有兩節車廂,每節車廂內預計將提供至少15個廣告標的物,他要求中捷,除了全權委由廠商去做招租,也應預留一定比例空間,未來供市內的非營利團體申請作公益使用。

林德宇舉例,台鐵的列車廣告出租要點有提到,廣告內容不得為菸品、競選、政治性、個人形象廣告等等;不管未來市府要宣傳什麼活動,中捷的車站、車廂都不能淪為首長的個人形象廣告。

林志盈允諾,會預留空間給公益廣告,在空間的使用上也會訂定相關規定,不會有個人的形象廣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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