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黃聖依因電影《功夫》走紅,被封為「星女郎」,日前有臘肉品牌砸錢邀其直播帶貨,還準備價值170萬元人民幣(約750萬元新台幣)產品,不料竟大翻車「只賣出去一單」,氣得商家報警告詐欺。
據《紅星資本局》報導,某臘肉品牌負責人王女士向媒體投訴,他們與上海晟宸澤廣告傳媒簽訂合同,繳交直播服務「坑位費」10萬元人民幣(約44萬元新台幣),對方承諾做兩場大主播直播帶貨,外加一些小主播直播帶貨,並保底140萬元人民幣(約617萬元新台幣)的銷售額,否則等比例退款,在溝通時還把楊子、黃聖依夫婦的直播寫進了合同裡。結果1月16日直播當天只賣出去一單,且沒能與楊子、黃聖依兩人同框。
王女士事後趕往晟宸澤傳媒討交代,不料其上海市辦公室卻空無一人,只有經歷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蹲守,遂建起自救群,其中有人代表60多名商家報警稱,支付超3000萬元人民幣(約1.3億元新台幣)費用,但銷售額沒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且相關公司拒絕按合同退款,認為該公司涉嫌合同詐騙。負責該案員警26日證實該案已受理,現正處於偵查階段。
黃聖依工作室25日亦發聲明稱,黃聖依和楊子是應抖影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請,作為嘉賓到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助力推介帶貨。兩人沒有作出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推介30個指定產品等。
黃聖依工作室稱,他們已第一時間敦促抖影傳媒對各商家、各品牌方嚴格履約,及時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對於任何未經授權使用黃聖依、楊子肖像或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我方將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