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停職連半薪都沒有! 內政部宣布:貫徹政府廉能政治決心「不發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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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昨天(26日)一審遭判刑並停職,內政部今發聲明稿指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之決心,高虹安停職期間不發薪給。

內政部今發聲明稿指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之決心,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期間不發薪給。(圖取自高虹安臉書)

內政部今天(2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一審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13年7月26日判處有期徒刑,內政部於同日停止其市長職務,內政部表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之決心,內政部已於昨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給薪給。

內政部。(本報資料照)
內政部今宣布,高虹安停職期間不發薪給。(圖/資料照)

內政部指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亦即縣(市)長是由內政部裁量。

內政部強調,考量高市長係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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