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扯家暴「癌逝前妻」 趙少康首度說明離婚往事!沉痛批周玉蔻:對逝者十分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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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去年攻訐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遭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今(18)日開庭,周玉蔻大爆趙少康30多年前離婚的前妻帶著兒子住在美國,1996年左右已乳癌病逝。趙少康對此聲明回應。

趙少康說明全文如下:

我一向尊重女性,對女性都客氣有禮,我一生從來沒有毆打過任何一位女性,更不用說什麼家暴。

既然離婚,就要盡量彌補遺憾,尤其是對孩子,我把我內湖成功路的房子轉移給前妻,銀行的存款成立孩子的教育基金,美國的存款17000美金,台灣的存款有130萬元,這在40年前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雖然我曾在美國跨國公司擔任亞洲區經理多年,但以當時30出頭的年紀,仍可看到我盡力的誠意。

我的前妻是一個善良美麗有智慧有MBA高學歷的人,她原在台北美國商業銀行擔任重要放款職務,她希望在美國工作、生活,所以離婚前2年大部分時間帶著孩子住在美國,離婚後也搬遷到美國。等到孩子逐漸長大,到了就學年齡,前妻跟我商量孩子的教育問題,我答應每月負責 1000美元,存到美國以孩子跟前妻共同具名的銀行專戶,做為孩子生活教育費用,直到大學畢業,孩子後來獲得獎學金進入美國知名馬里蘭大學的電腦科學系就讀,大學畢業前我還匯了3萬美元給他買了他自己選擇的Honda Accord汽車作為禮物。因為時間久遠,有些資料已找不到,但光是能夠找到的資料就顯示我至少已經匯了11萬4 千美元給孩子。

孩子在美國出生,跟著母親在美國長大,一路在美國受教育,我跟他溝通,都要用英文,他母親非常愛他,繼父對前妻及孩子也很好,他母親罹癌過世後, 我飛到美國看他,也試探他是否願意跟我一起,他的意願還是留在美國。

房產、錢財的轉移、提供,都是我應該做的,也彌補不了離婚造成的遺憾,這些本來都不足對外人道,只是怕以訛傳訛,越講越荒唐,把我說成是一個既家暴又不顧前妻及孩子死活的人,這對我固然是極大侮蔑,對逝者也十分不敬, 對孩子更加不好,所以被逼的不得不說明我既沒有家暴,也盡力做了我所能做到的彌補,雖然這是怎麼做也做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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