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涉共犯洗錢罪,去年更二審因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判決陳水扁與夫人吳淑珍免刑,陳致中遭判刑1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須入獄服刑的陳致中臉書發文回應。
吳淑珍、陳致中(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臉書26日發文:「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致中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最高法院認定,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更二審判決陳致中犯洗錢罪,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扣案洗錢之財物美金816萬9015.3元(約台幣2.5億元)沒收,妻子黃睿靚共犯洗錢罪,處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審酌兩人供述與事證相合,足認有共同掩飾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行為,且具主觀犯意,兩人事後辯解已被逐一指駁,更二審判決與量刑合理,駁回上訴,陳致中、黃睿靚判刑定讞,陳致中須入獄服刑,檢方將啟動防逃機制。
陳致中洗錢罪判刑1年定讞後,成為繼陳水扁、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趙建銘父親趙玉柱的第4名扁家入獄成員,因台開內線交易案遭判刑3年10月定讞的趙建銘,21日才剛剛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