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失火 游毓蘭直言:辦了不該辦的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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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調查局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本部24日晚間驚傳失火,引發議論。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臉書25日發文直指:「是如同媒體流傳:辦了不該辦的大人物,必須要一把火把證據燒了?還是對岸的敵軍故意讓剛剛掛牌『資安』的調查局難看?」

游毓蘭臉書25日發文:「為了打擊境外假消息,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才在昨天早上正式揭牌,蔡英文總統在揭牌儀式中強調『資安就是國安』!但昨天晚上調查局局本部廉政大樓隨即發生大火,起火點正好是反境外勢力侵害的『資通安全處』辦公室。令人好奇的是,這把燒掉『廉政』的大火,是因為調查局偵辦到哪位大人物,所以文件資料遭滅跡?或者是 #境外勢力對蔡政府與調查局的反擊?而調查局局本部位於新北市新店區,這場大火,蔡政府是否又要比照新北土城的當鋪槍擊案,也要新北市政府侯友宜市長來負責?」

游毓蘭指出:「民國90年的納莉風災,造成台北捷運站、東區等多處淹水;其中最嚴重的是刑事局內包括犯罪前科檔案等諸多資料都因而損壞;但22年後的這起祝融,卻也再次燒出諸如調查局等這類重要國家單位面對災害時的因應問題。」

游毓蘭認為:「首先,調查局本部理應戒備森嚴,不論原因為何,在火災發生之初,值班人員早應進行滅火,並有相關災害控管機制,怎會任由災情擴大到需要27輛救災車輛、69人前往救援的情況發生?甚至令所有媒體都廣為周知?而事故原因,至今依舊不明!是如同媒體流傳: 辦了不該辦的大人物,必須要一把火把證據燒了?還是對岸的敵軍故意讓剛剛掛牌『資安』的調查局難看??」

游毓蘭強調:「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納莉風災後,國發會訂定了『檔案庫房設施基準』及『機關檔案保管作業要點』等規範,從機關防火防災的硬體設置,到檔案的保存、文件的保護等,均訂有作業規範。此次的大火,究竟燒掉哪些資料?哪些資料在火災後已難以回復,甚至滅失?而相關資料是否有依相關規範妥善保存?調查局有必要儘速清查並給予交代!」

游毓蘭認為:「包括刑事局、調查局、警政署、法院、民航局等單位,雖非所謂的『關鍵基礎設施』,但因相關檔案、文件、資料等的重要性與機密性,是國家重要機構,火災防護與損失控制自然不應與一般機構相提並論,或許災害無法避免,但仍應重視不再重蹈覆轍的減災邏輯與緊急應變作為。對於此次調查局局本部大火的原因,以及所造成檔案、文件與資料的損失,調查局有必要給予明確的交代。雖然,災害或許依舊無法避免,但我們仍可以透過經驗來減少包括人員、硬體、資料等因災害而造成的各種損失。災害不應被視為個案,請政府擔負起應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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