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美女房仲告她的黃姓男同事強制罪,理由是兩人一起外出工作時,對方竟然偷偷在她的飲料杯裡倒入不明粉末,所幸她及時發現沒喝下。(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竟然在人家的飲料杯裡倒入怪怪的粉末!高雄市一名美女房仲告她的黃姓男同事強制罪,理由是兩人一起外出工作時,對方竟然偷偷在她的飲料杯裡倒入不明粉末,所幸她及時發現沒喝下,但檢方最後竟對黃男處以不起訴處分,理由是粉末份量太少,驗不出含有安眠藥跟鎮靜劑等成分。
她表示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13日,當天晚上8點左右她開車載同公司的黃姓男同事(47歲),一起出外勤要去看房子,而車開到一半她覺得口渴,拿起放在車內中控把手凹槽的飲料杯要喝,但卻驚訝發現杯口跟杯身都有不明粉末。
她懷疑黃男趁她不注意在她的飲料裡下藥,結果沒多久竟然又瞄到黃男又偷偷往她的飲料杯倒粉末,而且還好意問她「要不要喝飲料?」,她不敢直接揭破對方行為怕黃男惱羞,只好推說:「不渴」,後來她等黃男下車,火速開去派出所報案,也第一時間打電話跟公司店長報告,黃男最後被開除。
女房仲報警後,也把飲料杯上的不明粉末交給警方拿去送驗,初步快篩驗出毒品反應,再送驗後卻沒驗出,案經檢方調查,粉末接著歷經凱旋醫院、高醫毒物中心等單位檢驗,但都無法驗出含有安眠藥、鎮靜劑等藥物成分,因為採集到的份量太少僅有0.6公克。
而黃男遭女房仲同事控告強制罪,出庭時他辯稱「可能是一時被鬼附身」,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放粉末進女方的飲料杯裡,那粉末自己吃了覺得感覺很好,只是想拿給對方試用而已,檢方最後對黃男做出不起訴處分,女房仲事後表示出面指控「是想給對方一個教訓」,對判決覺得有點失望。
而檢方不起訴的理由則為,黃男是趁女方開車時「偷偷」放入粉末,跟強制罪的構成要件「以強暴、脅迫手段妨害他人行使自由」不符,最後黃男雖逃過牢獄之災,但在同業間的人設至此可說是徹底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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