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南檢調查台南議長選舉賄選案,7日凌晨聲押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南檢7日凌晨聲押林士傑,台南地院晚間才准羈押禁見。(圖/翻攝臉書)
南檢於1月3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搜索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及李文俊、張世賢、李鎮國、黃麗招等4名市議員住處或服務處,以及相關涉案人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高玫仙及林士傑等住處後,將一干涉案人等帶回偵訊,林士傑卻疑因「爬山」傳喚未到,檢方因此展開拘提。
林士傑6日在律師陪同下到南檢報告,當場遭拘提訊問,其餘人士訊問後,檢方諭知正、副議長及市議員等人以10萬至50萬元交保,並聲押郭再欽及楊志強,其中郭再欽聲押獲准,法院7日晚間10時許再裁定林士傑羈押禁見,楊志強先前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台南地院預計9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