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韓國籍夫婦2月25日來台觀光,依規定需居家檢疫14天,但2人違反規定遭裁處共新台幣30萬元,但卻未繳納,2日試圖從桃園國際機場要搭機離境,遭攔截送安置;高市衛生局表示,兩人刻意失聯及規避繳納罰鍰,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高市衛生局指出,這對夫婦2月25日自韓國搭機來台,為居家檢疫隔離的列管個案,入住苓雅區某飯店進行居家檢疫隔離14天,要到3月11日零時才解除隔離;但兩人投宿旅館3月10日中午向衛生單位舉報,兩人自行外出,未依規定留在旅館居家檢疫,涉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
高市衛生局說,衛生所防疫人員會同轄區員警、里幹事10日當天到旅館開立舉發通知書,但這對夫婦現場悍然拒絕簽收;因此隔天開立2張、各新台幣15萬元的行政裁處書送達旅館,兩人仍不顧防疫人員及員警阻攔,逕行離開旅館無法完成送達程序並失聯。
為追查這對夫婦行蹤,高市衛生局報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轉請警政署進行個案協尋及境管相關事宜;但兩人離開高市後手機經常性關機,隱藏手機訊號,規避警方協尋,直到3月26日經高市警局聯繫到兩人,兩人表明要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境後即掛電話。
經警方手機定位協尋,隔天組成防疫專案組北上偵查,經韓國駐台辦事處、北市警局及衛生局協助下,在3月30日完成行政裁處書送達、4月1日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境管。
內政部移民署2日連絡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指出這對夫妻在桃機要搭機出境,當場被攔下,執行署人員檢視2人隨身物品,發現他們僅剩新台幣1400元、6韓元(約新台幣0.1元),以及一帶隨身衣物和在台採購的名產,經執行人員斟酌,當場執行1000元,其餘留給他們當生活費。
由於這對夫妻已經沒有錢可以負擔在台的食宿費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協調韓國駐台辦事處派人協助安頓2人於台北市某處所,而台北分署也派員上前關懷,並勸諭盡速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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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劉宥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