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內2高官遭檢舉涉嫌公器私用 國家安全局:經查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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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媒體今天報導,國安局主秘王春益及南部工作站長鍾杲秀遭檢舉涉公器私用。國安局澄清,第一時間啟動行政調查;王春益部分經費使用符合規定,檢舉非事實;鍾杲秀並無公器私用,予以口頭告誡。

國家安全局。(圖/資料照)

鏡週刊今天報導,王春益及鍾杲秀因涉嫌公器私用,近期先後遭檢方約談。王春益為涉嫌偽造「情報協調費」申請理由,將經費挪作發給紅白包;鍾杲秀則在台中工作站長任內,要求勤務司機或下屬在上班時開私家車載送至高鐵站,並要求將車開回隊部順便加油及洗車。

國安局回應指出,國安局接獲各類有關涉及人員風紀及違常情事案件,均秉持「恪遵廉能紀律、嚴正依法查處」原則,於第一時間即啟動行政調查,要求勿枉勿縱。

國安局說明,經查調卷證及訪談案關人員,其中王春益部分,發生於民國108年11月間,該項經費使用均符合相關規定,檢舉非屬事實;鍾杲秀部分,發生於去年8月間,案經提請國安局「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考量非上班時間且無公器私用情事,予以「口頭告誡」。

國安局強調,今年3月中旬已將2案的行政調查結果函復檢舉人,並副知廉政署;另外,今年7月下旬也將王春益的行政調查結果及卷證函復士林地檢署,及於今年6月下旬將鍾杲秀的行政調查結果函復台中地檢署。

國安局指出,廉政署已將這2案結案,有鑒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將持續配合檢方偵辦作為,尊重司法機關權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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