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46萬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依重大矚目案件抽籤分案由蘇宏杰審理,定9/25首開庭,10/11傳喚高虹安。
高虹安遭檢方指控,擔任立委期間將應用於給付助理酬金、獎金、加辦費的公費助理經費,挪為私用當成個人零用金,支付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住宿、裝潢、咖啡機、辦公室用品花費,甚至包括購買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台大醫藥費、餐費等,共詐領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虹安以及當時她立委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小兔)、法務主任陳奐宇、公關主任王郁文(公衛文)、助理陳昱愷等共5人。
根據《太報》報導,上月24日北院抽籤分案後,承審法官蘇宏杰、審判長廖建傑、陪席法官王沛元組成的合議庭,火速訂出3個準備庭期日,分別為9月25日下午、10月2日上午、10月11日下午,3次開庭將分批傳喚5名被告,高虹安被安排在10月11日出庭。
報導指出,北檢公訴組為高虹安案也精銳盡出,偵查時與高虹安短兵相接而起訴她的承辦檢察官盧慧珊,特別從檢肅黑金專組轉任公訴組,加入高虹安案蒞庭小組行列,將配合公訴組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檢察官廖彥鈞、李明哲上法庭論告,對戰為高虹安辯護的前高院法官王世華、前北檢主任檢察官陳宗豪、前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陳建良所組成之豪華律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