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容積率案,台北地院在9月5日裁定收押禁見於台北看守所,至今將滿1個月。檢廉持續偵辦此案今劉關係,上月26日傳喚16人應訊,加上網紅「四叉貓」爆料,約談名單中與威京相關的7人共捐210萬給民眾黨。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提到,民眾黨規定募款責任額結算日是每年3月底,與這7人捐款時間相近,檢調可能因此質疑捐款是為了「柯文哲募款責任額」,產生「對價關係」。
黃揚明今(1)日上中天新聞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指出,與威京集團相關的7名被告,分別在2020年3月24至26日,各捐款3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究竟為何這7人都同時在3月底均款?黃揚明表示,那是因為民眾黨有一個「很奇怪」的規定。
黃揚明表示,這個是奇怪的規定是每年公職的「募款額度期限」3月底前要完成,例如直轄市長有150萬的募款責任額,剛好柯文哲當時就是台北市長、黨主席。黃揚明質疑,威京集團這些政治獻金,會不會就是要滿足募款的責任額,這個是有可能的。威京集團這7人的捐款時間是在3月24至26日,兩個時間點就是這麼巧。若真是如此,那就產生了「對價關係」。
黃揚明分析,現在柯文哲案的金流部分,檢調目前似乎在李文宗和朱亞虎身上有進展,但尚未達到一刀斃命的程度。至於柯文哲的部分,接下來要用什麼方式調查,大概再等1個月就會有結果,若沒有就是延押。
最後黃揚明強調,現在檢調的方向以不只是單純的京華城案,甚至已經牽連到容積率前段,他預言整體案情會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