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集團「愛爾麗」創辦人常如山涉入性侵未遂案件,雖已因偷拍案遭羈押禁見,但檢方追查發現,他疑似對一名女子追求未果後涉嫌施暴,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未遂及違反《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指出,全案由刑事局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珮瑜指揮偵辦。檢方蒐證期間,傳喚告訴人、常如山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並調閱案發地點監視器畫面,另比對雙方通訊軟體內容、DNA鑑驗報告及醫院診斷證明等資料,認定常如山涉嫌於去年下半年,在女子返回父親住處準備進門時,強行拉扯其衣物、內褲並企圖性侵,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
檢方進一步查出,常如山於2026年2月5日到案接受訊問時,檢察官已依規定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要求不得接觸或騷擾被害人。然而他在命令生效後,仍持續以各種方式聯繫及干擾告訴人,因此另涉無正當理由違反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罪嫌。
起訴書指出,常如山的行為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衝擊,且在保護命令生效期間仍未遵守相關規範,持續對告訴人進行騷擾,顯見法治觀念淡薄。檢察官因此請求法院量刑時從重考量,以彰顯法律效果並遏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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