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翻譯洩姦情!他狂搜「撒嬌、我愛你越南文」甜喊同事老婆 被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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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南投一名林姓男子常用Google搜尋「撒嬌英文」、「越南翻譯」等,還稱潘姓女同事「老婆」,被妻子抓包後,他否認外遇,只坦承有買春。妻子提告後,法院判林男要賠償15萬。

人夫常用Google搜尋「越南翻譯英文」,關鍵詞包含不少曖昧字詞。(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林妻和老公在2021年6月結婚,在去年10月底離婚,因林妻去年7月用電腦時發現,老公用臉書稱潘女「老婆」,還用IG傳送「我愛你老婆」的訊息,而她還發現老公電腦Google搜尋紀錄中,有搜尋「撒嬌英文」、「越南翻譯」、「越南翻譯英文」、「撒嬌越南文」等紀錄。

不僅如此,林妻主張,GoogleE網頁則有「老婆越南翻譯」、「老婆越南文」、「老婆我愛你越南文」、以越南文記載之「我的老公」,及汽車旅館的瀏覽紀錄。還發現2人在汽旅的照片,質問老公後,他承認有買春,但否認與潘女去開房間,之後他以個性不合為由,逼她離婚,所以她對丈夫和潘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林男辯稱,妻子未經同意就用他的電腦和手機,偷看了臉書訊息和Google搜尋紀錄,侵害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也不能當作證據;他跟潘女是同事關係,就有稱她老婆,也僅是想法,沒有實際侵害配偶權。

至於為何會去汽旅?林男表示,因為汽旅在朋友洗車店附近,他常去那邊洗車,在清洗期間獨自前往汽旅休息,沒有和潘女一起去,而他會說自己有買春,是因為受不了妻子的言語、肢體暴力,那只是氣話而已。潘女也說,IG照片不是在汽旅拍的,她也沒有跟林男去開房間。

法官認為,從2人談話錄音譯文可見,林妻跟丈夫說,「所以你去花錢找女人,那些人可以給你愛喔」,丈夫回,「至少妳沒有給我」,可知林男坦承行為。林男又向岳母說,「前一陣子我迷失了自己,我對我的婚姻出現質疑而做了錯事,我花錢找女人,這件事XX也知道,我很後悔用這麼糟糕的方式對我的婚姻提出抗議。」

法官表示,至於林男跟潘女去汽旅一事,因為查不到入住、消費之資料,加上林妻沒有提出其他證據,所以難認定2人的行為,最後判林男要賠償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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