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驚傳離職潮!新冠中重症「通報程序」繁瑣 羅一鈞:放寬通報時效到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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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面臨國內第4波疫情,平均每天約有2萬多人確診,有些醫師反映,原本的電子通報系統被取消,改用紙本開單,造成不便和困擾。針對這個問題,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回應,目前正在修訂相關法規,希望能盡快減輕一線醫護人員作業負擔。

自5月1日起,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分為「中重症」和「輕症」兩種,中重症仍需在24小時內通報,輕症個案則可在72小時內通報。

  1. 透過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網站登錄
  2. 利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

若確診個案需要住院隔離治療,則需由醫師填寫「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並送交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地方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開立紙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文件給予個案或其家屬。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回應,「放寬通報時效跟開單時效,由24小時放寬為72小時這個作業,預計大概在6月1日星期四就可以公布實施。」

疾管署強調,指揮中心解編後,原先電子開單系統已去任務化,若要轉銜延續,須研議程序及運作經費來源,目前正在研擬改善方案,以減輕醫院行政負擔;另外新冠肺炎併發症是否可比照流感,不需強制開立隔離通知書,預計6月初專家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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