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易軍堯/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顏姓人夫偶然抓到妻子疑似外遇的證據,當即登門造訪「小王」、同時也是妻的前男友的蘇姓男子,表明將會錄音採證後當面對質,後者也承認雙方確實有發生關係,顏男也以此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人妻出軌前男友。(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指出,與妻子結婚6年育有2女的顏男在去(2021)年查看妻子手機時發現曖昧對話,對象則是妻子專科時期的前任男友,懷疑自己綠光罩頂,遂夥同父親及友人登門,並開門見山說明自己此番來意,表示將會錄音存證,若蘇男據實以告、可以考慮求情或撤告。
見事已至此蘇男也並未多做隱瞞,當即承認雙方確實有發生過一次關係,顏男也以錄音、對話截圖為證據向2人求償100萬元;面對顏男的提告,顏妻認為自己手機對話遭私自登入截圖,不應具有證據能力,蘇男也表示自己受到脅迫才會講出錄音內容。
然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及錄音檔後認定,其一蘇男明確知道顏男有在錄音也同意錄音,因此錄音檔確實具有證據能力,證實顏男的配偶權受到侵害,而判定顏妻及蘇男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