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北京一家位於景山公園附近胡同的小火鍋店,日前發生消費糾紛。兩名顧客在用餐時,於一盤價值20元人民幣(約86元新台幣)的筍片中發現一隻小飛蟲,要求店家退還全部消費金額並給予10倍賠償,案件最終進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審理。

據《金台資訊》報導,顧客小張、小劉在筍片上發現一隻小飛蟲,認為火鍋店提供的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影響自己的消費體驗,要求店家退還就餐費並10倍賠償,即4000元人民幣(約1.7萬元新台幣),稱「我們這頓花了400多,最少賠4000,一分不能少」,儘管老闆再三請求高抬貴手,但小張、小劉堅持「沒商量,衛生不合格,必須賠」,雙方最終鬧上法院。
承辦法官陳貝經調查發現,從顧客提供的現場影片可見,盤中剩餘的3片筍片上確實有一隻飛蟲。但經放大檢視,該飛蟲形體完整且無受損痕跡。店家提供的消毒記錄顯示,店內每月定期由專業公司進行消毒作業。

為深入了解情況,法官實地走訪該火鍋店,發現店內環境整潔,無異味,且在通風口都安裝了防蟲網。店家也出示了筍片的食品檢測報告,證明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法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該飛蟲應為偶發性飛入,而非加工過程中混入。考量到開放式餐飲場所難以完全避免飛蟲,且店家已盡到必要的經營管理義務,無法證明店家存在生產或故意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店家僅需賠償問題菜品金額20元人民幣,駁回顧客要求10倍賠償的訴求。兩位顧客在聽取法官釋法說理後表示理解,承認此前對法律條文有片面解讀。店家也表示會吸取教訓,致力提供更好的用餐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