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周玉蔻先前因在臉書發文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教室硬上女學生」遭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加重誹謗罪判處周玉蔻3月徒刑,周不服上訴,但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玉蔻在法庭上哭訴,「自己像一隻小螞蟻被輾壓」。

周玉蔻於2023年6月13日在臉書發文寫道:「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黃國昌認為周玉蔻惡意捏造事實,向檢方提告加重誹謗罪,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要求刪除臉書上汙衊文章及刊登判決。
台北地院民事庭認定周玉蔻的發文確實侵害黃國昌名譽,去年4月判決她須賠償30萬元確定。刑事部分,檢方認為周玉蔻的貼文指摘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如同「鍾沛君案」確有妨害性自主事件存在。檢方指出,評論須基於正確事實或經查證的事實,黃國昌過去言論僅談及「師生戀」,從未說過自己是「強制」或「硬上」,周玉蔻卻未查證。
根據《聯合報》報導,此案在台北地院進行言詞辯論時,周玉蔻在庭上哽咽表示,她從事新聞工作50年,只是在提醒社會一個可能擔任法務部長的人的行徑。周玉蔻批評檢方起訴媒體的態度十分散漫、輕率,只找個事務官開庭就起訴她。她說,黃國昌不許別人批評他,卻用更惡毒、尖銳的言詞對別人人格攻擊。周玉蔻表示,如果評論得不對,黃國昌大可召開記者會立刻回答。

周玉蔻說,她在解嚴前即投身媒體工作,以前被政治迫害、國家興「文字獄」,她都在風險中度過。她痛心檢察官為何可以沒看到她就起訴,覺得很無助,「像一隻小螞蟻」被輾壓。周玉蔻也提到,黃國昌後來擔任不分區立委,掌握法務部的預算,但檢察官未找她就起訴,她覺得悲哀。
黃國昌的告訴代理人批評周玉蔻毫無悔意,請求駁回她的上訴。告訴代理人指出,周玉蔻的貼文語句是「陳述」,不存在任何譬喻成分,且她在地檢署的說詞將「教室」改成「辦公室」,也沒提到特別權力關係,根本是臨訟杜撰,具真實惡意。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玉蔻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