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心瑀/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2020年時,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網友,並受到邀約一起到夜店玩,不過到場時卻發現,女網友自己跟其他男生玩得很嗨並且冷落他,於是氣沖沖就要走人;女網友發現自己還有東西在他身上,於是跟了上去還一起搭計程車,沒想到竟然在車上慘遭狼爪侵害,憤而報警。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0年9月,該名受害女網友跟閨密約好到信義區夜店玩,但怕只有兩個女生不安全,於是找了網路上認識的陳男一起陪同。陳男到了現場後才發現,自己被當壁花,站在一旁看著女網友跟其他男生玩得火熱,心裡不是滋味的就要離開。
女網友發現陳男要走了,想到置物櫃要時還在對方身上,於是為了要拿包包就跟了過去,最後兩人一起上了計程車,在附近轉了一下又回到夜店前面。這時陳男要求司機下車給兩人一些空間,沒想到就在這個時候將女網友侵犯,儘管對方推拒表示不願意,仍然強上得逞。
事後女網友因為害怕,隔了一個月才報警,但陳男卻供稱兩人是合意性交,而且在車內他因為太緊張,還沒有進入就完事了。不過檢方不採信陳男說法,仍認定他性侵女網友,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