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屏東縣有一名周姓女子發現,她丈夫的前妻傳LINE給丈夫說,「我要學大S追求自己的幸福」,懷疑前妻有意復合,氣炸向陳女提告求償60萬元,法院調查發現陳女傳訊的對象是另名男子,且人夫未明確告知已再婚,因此判決前妻免賠。

人妻懷疑前妻有意復合丈夫,決定向前妻提告。(示意圖/PAKUTASO)
根據判決書指出,周姓女子和丈夫於2022年1月結婚,卻發現丈夫前妻陳姓女子,以手機簡訊及通訊軟體LINE簡訊傳送,「我要學大S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成不成功,我都要去嘗試」向丈夫示愛,且陳女還在住處和丈夫擁抱、接吻。
周女指控,她2月底和丈夫去墾丁,又發現陳女傳訊息約丈夫吃飯,因此她和丈夫發生爭執。因此她認為陳女行為明顯踰矩,也讓她精神受傷,決定向他求償60萬元慰撫金。
陳女向法官指稱,她與前夫雖於2015年離婚,但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20日間,雙方仍為男女朋友關係;前夫在2021年12月22日起失聯,今年1月她用LINE傳訊息時,並不知道對方已婚。
陳女供稱,前夫於今年3月8日向她表示已與周女結婚,她此時才得知結婚。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發現,陳女傳「我要學大S追求自己的幸福」的對象是另名男子。
法官認為,男方未明確告知被告己婚,難認被告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另外,原告未舉證被告有何故意或過失,請求賠償60萬元,於法無據,因此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