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24日刑事二審宣判,廠商均改判無罪,全由當時的公務人員扛責,高雄巿政府回應,法官認定是前朝公務員未按圖施工也未詳實查驗,深感遺憾,韓市府能為大家做的,就是一定要好好檢討把關,避免憾事不再發生。
韓巿府指出,氣爆案造成高雄市重大傷亡,市政府尊重司法判決,但認為廠商仍應負起部分責任。
根據當時調查,現場冒煙時,未能立刻決策停止輸送,任由基層消防人員摸索,延誤時機之決策管理責任,不應全推給基層公務人員承擔。
這是歷史的傷痛,也是政府保護人民應盡的責任,仍然希望家屬遺憾獲得撫慰,真正的責任獲得追究,未來不再發生相同憾事。
中時 曹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