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鎮公所鼓勵民眾點亮光明燈 「照」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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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鎮內共有1萬多盞路燈,不過認養比例不到10%,鎮公所說,如果民眾能將在寺廟點亮的光明燈,改成點在街道上的路燈,讓它發揚光大,照亮自己又照亮別人,兼具公益性質。

鎮公所表示,以前民眾都會到寺廟點亮光明燈,希望自己的前途可以一片光明,事業順遂,如果民眾能將這盞燈,點亮在街道上的路燈,具有更實質的意義,不僅可以照亮自己,也讓社會大眾擁有視線良好的光明大道,可說是利己又利人。

鎮公所說,鎮內的路燈可分為鈉氣燈和日光燈等兩種,前者主要用於省道公路,穿透性較強,提供較好的行車視野,後者主要用於市區街道。光明燈認養活動以一年為單位,不限起始日期,民眾可自行選擇欲認養的路燈,鈉氣燈每盞400元,日光燈每盞200元,公所會開立收據,可折抵所得稅。

工務課說,民眾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在路燈桿上張貼感謝貼紙 ,若民眾選擇張貼,上面會註明認養人姓名與期間,詳情民眾可洽詢工務課或撥打免費專線0800-866366。

中時 張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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