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消防員愛順手牽羊成習 偷腳踏車遭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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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消防局楊姓消防員涉嫌竊盜腳踏車,全案依竊盜罪嫌偵辦。(警方提供/何冠嫻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楊姓消防員涉嫌竊盜腳踏車,全案依竊盜罪嫌偵辦。(警方提供/何冠嫻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楊姓消防隊員遭爆涉嫌犯下多起竊盜案,造成局內與同仁困擾,全案依法偵辦並將由督察科深入調查,召開考績會決定處分方式。

今年5月5日41歲楊姓隊員疑似竊盜1輛腳踏車,警方接獲邱姓女學生報案,指稱停放在苗栗火車站前的腳踏車不翼而飛,調閱監視器並循線到頭屋消防分隊查獲該輛腳踏車,人贓俱獲但楊姓隊員稱自行車是網購而來,但他無法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全案依照竊盜罪嫌偵辦中。

此外,楊姓隊員之前在苗栗縣象鼻、泰安、苗栗分隊等服務時,皆被懷疑行竊前例,不少隊員紛紛舉證泡麵遭竊,他轉調頭屋分隊,又被檢舉偷竊同事的高粱酒。

5日楊姓隊員休假從分隊搭乘公車回家,面對提問全程不發一語。苗栗縣消防局副局長匡夢麟說明,對於楊姓隊員涉嫌的竊盜罪已由檢方偵辦中,督察科也將介入了解,後續將就偵辦結果召開考績會決定如何處分,依情節輕重可處申誡、記過等處分,同時也將提供楊姓隊員適當陳述管道,達到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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