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於7月22日下午5點27分許接獲33歲周姓女子報案。周女表示,當日下午在鳳山區過埤路住處收取貨到付款包裹時,與黃姓送貨員因貨款找零問題發生糾紛,事後發現住家物品遭毀損,遂至派出所提出侵入住宅及毀損告訴。

警方調查指出,周女表示雙方對於貨款找零問題未能取得共識,遂先將包裹放置於住家室內門邊,黃男則表示改日再行配送,欲將包裹取回。周女指稱黃男強行撞門並取走包裹,事後發現住家門鎖及屋內物品受損。
警方於7月26日通知黃姓送貨員到案說明。黃男則提出不同說法,表示當時欲取回尚未完成付款的包裹時,遭周女以門夾傷,後續於電梯附近又因包裹問題發生拉扯,造成身體受傷,並指稱一度遭阻止離開現場,因此對周女提出傷害及妨害自由告訴。

鳳山分局表示,本案雙方對於事發過程各有說法,警方均依法受理告訴,並就相關事證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依涉嫌侵入住宅、毀損、傷害及妨害自由等罪嫌依法偵辦。警方呼籲民眾遇有消費、配送或款項爭議時,應保持理性並循正常管道協調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衍生肢體或其他違法行為,以免原本單純的消費糾紛演變成刑事案件。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