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為緩解學生壓力、提供適當輔導,台灣師範大學近日通過決議,增設「心理假」,無須檢附證明,每學期至多可請5天,也希望讓學校師長正視學生的心理健康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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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師範大學指出,大學是人生面臨內在身心發展與外在的環境變化劇烈的階段,近年來大學校園經常傳出學生面臨精神或心理壓力等問題,甚至發生傷人、自傷、自殺等事件,引起教育界及社會重視心理健康議題。
台灣師範大學學務長林玫君表示,台師大於111年由學生會倡議,在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務會議中,啟動討論學生請心理假的議題,並邀校內師長、行政單位與學生代表,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研擬請假流程及後續的輔導配套措施。
台師大學生事務會議近日通過修訂學生請假規則,決議新增「心理假」,列入請假種類,學生因心理或精神不適,可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每學期至多請5日為限。
依台師大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規劃,學生完成請假程序後,系統自動發信知會授課老師,授課教師可適時予以關懷;連續3日以上,由系主任(所長)、學生輔導中心視學生需要,安排諮商或就醫輔導。
台師大學務處提到,心理假的重點與意義在於後續輔導機制,學校啟動「全方位輔導」措施,減輕學生心理壓力,使學生得到適當輔導或有效治療;學生請心理假會由導師關懷學生,並提供輔導資訊,幫助學生掌握調整自己情緒和心理狀態的方法。
除了台師大增設「心理假」外,中山大學在109學年下學期已率先推動「心理不適假」,除了讓學生能請心理假,必要時還協助轉介至輔諮單位;實踐大學也自111學年度新增心理不適假,每學期以3日為上限;成功大學同樣自111學年審議通過新增「心理調適假」,每學期至多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