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於4月14日發生板橋站過站不停的事件。針對此事件,高鐵公司進行調查完後,確認駕駛有疏失,記大過一次,督導以上的主管也連帶責任,分別給申誡及警告。

高鐵公司調查後認為,駕駛「未依駕駛作業手冊規範向列車控制員確認正確資訊」,導致列車長無法開啟車門,供旅客上下車。除了該疏失,駕駛後續又「未依通訊作業規定完整聆聽列車長通話內容」,錯失補救機會,導致一連兩次疏失。
針對此事件,高鐵公司祭出懲處,確認駕駛有疏失,記大過一次,另外,駕駛督導和課級主管、部級主管、處級主管皆負起連帶責任,分別給申誡及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