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姊妹一審判決出爐 侯友宜:傷害孩子從重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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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保母姊妹涉嫌凌虐1歲10月大待出養男童「剴剴」致死案,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天(13日)宣判,主嫌劉彩萱遭判處無期徒刑,其妹劉若琳則判處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長侯友宜針對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發表看法。(圖/中天新聞)
新北市長侯友宜針對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發表看法。(圖/中天新聞)

這起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源於去年底在兒童福利聯盟出養過程中,「剴剴」遭到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台北地檢署依照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傷害兒童致死罪等3項罪名起訴兩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庭經過連續3週密集審理後,認定劉姓姊妹以虐取樂,惡性重大,今日做出判決。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我們絕對不允許傷害孩子,傷害了孩子就要按照法律從重來究責,絕對不能輕易放過每一個傷害孩子的事件。」他進一步指出,新北市在這個事件後不斷進行檢討,並已發展出三方共訪的機制,希望能夠繼續努力守護孩子。

本案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雙北市政府皆表態支持從重量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透過連續三週的密集開庭,詳細調查案件相關事證,最終做出此一判決。劉彩萱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妹劉若琳則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兩人仍可提出上訴。

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保母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姊妹遭國民法庭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保母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姊妹遭國民法庭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這起案件不僅暴露出托育安全的問題,也引發社會對兒童保護議題的重視。新北市政府表示,將持續強化相關防護機制,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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