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農會理監事選舉傳出賄選,新北檢今天指揮搜索,帶回曾姓女子及農會會員代表候選人黃姓男子,另有2名證人。檢方訊後,分別諭令新台幣40萬元、10萬元交保。

新北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彭馨儀偵辦泰山區農會理監事選舉賄選案件,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今天到新北市泰山區等2處執行搜索,帶回曾女、黃男及2名證人。
檢方追查,曾女涉嫌於今年初以現金行賄黃男,尋求黃男在農會理監事選舉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訊問後,以曾女、黃男分別涉犯農會法的投票行賄、受賄等罪嫌,諭令40萬元、10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署表示,檢方積極偵辦違反農、漁會法妨害選舉犯行,檢舉賄選獎金達200萬元,請民眾踴躍檢舉,除檢舉獎金速審速發,檢舉人身分也保密。(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