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台南2歲童遭虐死「全身傷」 狠父二審判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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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2歲男童2023年遭父母虐待致死,檢警相驗發現男童生前遭凌虐全身是傷,一審父母分別遭判18年與2年刑期,近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可上訴。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圖/資料畫面)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與者謝姓男童原本由家防中心安置,2023年7月父母陳男與謝女帶回與4歲姊姊一起生活,未料3個月內即遭父母凌虐致死,父親以管教為由睡前綑綁男童雙手,還將他抱到11樓窗外懸空威脅,甚至用蓮蓬頭水管插入肛門灌水。

2023年10月某日,陳男在妻子外出工作不在家期間重拳毆打男童腹部,當晚間發現男童昏迷沒有反應緊急送醫不治,醫護人員發現男童從眼皮到腳掌全身是傷通報警方,檢警相驗結果男童死於肝臟損傷、胃袋破裂,導致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死亡。

男童父母遭警方送辦檢方起訴,台南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陳男18年有期徒刑,謝女則判處2年徒刑,案件上訴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昨(26)日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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