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南投日前發生一起男子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在女方家發現情敵竟大方躺在臥室床上,憤而將其活活打死,最高法院今天(25日)駁回上訴判他9年6月定讞。
吳男被判9年6月定讞。(圖/最高法院刑事庭內部,最高法院提供)
據判決書記載,全案發生在南投縣埔里鄉某民宅,嫌犯吳男跟死者王男都在追一名陳姓女子,最後吳男是勝利者,不過雙方僅交往1個月就分手,在去年(111年)1月下旬某日的清晨6點多,吳男搭計程車前往陳女的租屋處,女方出來應門帶他上樓。
但吳男一進房間,竟發現王男大方躺在床上,他大怒叫醒對方後雙方吵了起來,身高體重184公分、92公斤的吳男身材相當壯碩,「小一號」的王男不是對手,除了被拳腳交加,還被圓形鈍器毆打,當場昏迷。
吳男雖當下趕緊叫陳女打119,自己也把對方抱下樓,放在屋外騎樓等救護人員,但已經受到創傷性硬膜下腔出血併腦偏移等重傷害的王男,最後急救無效,死因是創傷性硬膜下腔出血併腦偏移,導致中樞神經衰竭。
吳男被逮後依殺人罪提起公訴,一審被判12年8月,案子到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賠償家屬達成和解,而他在二審的這個舉動,也讓其刑度減為9年6月,全案上訴至三審後,今天(25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吳男得服二審宣判的刑度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