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高雄日前發生一起「消費糾紛」,一名李姓男子發現某便利超商煮茶葉蛋鍋子裡的滷汁快煮乾,他主動拿自己隨身的馬克杯裝水加進鍋裡,最後60顆茶葉蛋因衛生問題無法販賣。(圖/翻攝「爆廢公社公開版」)
有時候自認為好心幫忙,反而會變成做壞事?高雄日前發生一起「消費糾紛」,一名李姓男子發現某便利超商煮茶葉蛋鍋子裡的滷汁快煮乾,他主動拿自己隨身的馬克杯裝水加進鍋裡,店長不確定李男容器的衛生問題連忙制止,最後整鍋60顆茶葉蛋因衛生疑慮無法販賣,李男遭店家求償100萬商譽受損賠償金,但法官最後判他只須賠店家60顆茶葉蛋的損失600元,全案還可上訴。
全案起因是李姓男子在去年5月8日下午2點左右,他在高雄愛河附近的某便利超商,剛購物完要離開,臨走前看到店內煮茶葉蛋鍋子裡的滷汁快乾掉,他「熱心」拿出自己隨身的馬克杯,裝了水就倒進去,一旁的店長整個傻眼,因為正值疫情期間,完全無法確定李男的容器衛生無虞,連忙上前制止,但水已經倒進去了,鍋內共60顆茶葉蛋因為衛生問題通通無法販賣,形同報銷。
店長後來怒告李男,除了要他賠償60顆茶葉蛋共600元的價錢,還另外要求要賠償100萬元的商譽損失,李男對自己的行為向法官坦承不諱,表示當下有馬上跟對方道歉,60顆茶葉蛋的損失他願意賠。
而法官審酌事件發生全部經過,最後認定店長當下第一時間制止李男的行為,事後也把60顆茶葉蛋都銷毀,未提供給消費者,一旁也有其他客人見證,處置得宜,不會產生服務品質之疑慮,抑或是損害商譽,與「千面人事件」注射毒物至罐裝飲料之狀況不同,等於李男行為損害商譽不成立,判李男只需要賠60顆茶葉蛋無法販賣的損失共600元,100萬元商譽損失雖然免賠,但李男好心做壞事的行為,以後可能也會被這家超商列為拒絕往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