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 士檢4度請求循司法互助管道解送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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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因收到陳同佳委任律師遞狀表明願意來台,13日再度發文請求法務部循司法互助管道轉由港府協助解送人犯。(報系資料照/李文正台北傳真)
士林地檢署因收到陳同佳委任律師遞狀表明願意來台,13日再度發文請求法務部循司法互助管道轉由港府協助解送人犯。(報系資料照/李文正台北傳真)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12日委由律師遞交陳報狀,表明自己願意來台接受刑事偵查,士林地檢署收到書狀後,依委任律師的陳報狀內容,13日發文給法務部,請求法務部依司法互助慣例,協助解送人犯、卷證資料。

士林地檢署表示,陳同佳委任凃榆政等3名律師為其辯護,並表達來台意願,隔天立即發文給法務部,依司法互助模式經陸委會將協助人犯遣送的請求轉給港府,並包含相關卷證資料、被告供述等資料。

士檢曾3次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港方均「已讀不回」,12日收到陳同佳委任律師的陳報狀後,再次循官方管道發文,至於是否順利獲得港府回應,士檢表示會再詢問法務部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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